关于组织科研骨干疗休养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为落实院党组相关人才关爱的指示精神,缓解科研人员的工作压力,中心决定2012年组织一批科研骨干休假疗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地点:
中国科学院庐山疗养院
二、休假时间
计划:6月22日至6月27日(可带配偶或子女1人,不允许带学龄前儿童)。
三、休假人员范围:
40岁以上(1972年6月前出生)、副处和副高以上职务的在岗职工。
四、报名方式
为组织好科研骨干的疗休养工作,采取个人报名部门推荐的方式(五年内未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疗养),请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填写《科研骨干疗休养报名表》,并月6月1日前将报名表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统一交到人力资源处。
五、其他事项
1、疗休养(含家属)往返交通费由课题负担,其他费用由中心负担。
2、如需带家属前往的职工,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家属就餐费用自理。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