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交通费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4

关于2014年交通费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结合历次内、外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课题报销内容与课题工作相关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空间中心经费管理、防范风险,现将交通费报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单次报销“交通一卡通充值费”超过500元的,需后附说明(重点说明真实性和相关性),报销人和部门负责人在说明上签字。

  2、 报销连号出租车票时需后附说明所办事项、与课题相关性等,报销人和部门负责人在说明上签字。

  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时注意风险防控,同时提醒各部门财务接口人在提交报销单前注意单据核查。

    

   资产财务处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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