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一拆除九章大厦B、C座单体式空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6

关于统一拆除九章大厦B、C座单体式空调的通知

中心各相关单位:

九章大厦BC座新加装中央空调工作已趋结束,新装中央空调已可制冷送风。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并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中心领导批准,现将九章大厦BC座原有单体式空调的处置相关方案通知如下:

1、 对各部门原使用的旧空调,基建办将于825日前集中拆除,拆除的旧空调不做报废处理,由中心统一收回调配使用,各处、室未经批准不得留用,不得对个人转售。

2、 拆除的空调用于中心园区的新建职工宿舍,怀柔园区物业、职工宿舍用房及施工工地部分管理人员临建宿舍。

3、 如拆除空调的相关单位,有特殊需求须继续留用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科研用报科技处,办公用报综合办确认审核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到资财处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 资产账务处理:本次拆除的空调,除中心园区职工宿舍移用的空调,空调资产管理负责人由各相关单位转为资财处名下外,其余空调资产管理负责人均由各相关单位转为基建办名下。

感谢各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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