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9〕48号),财政部决定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以前不需要公示,现在需要向全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 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同以前有所差别,请注意!); 3.中国科学院资源规划(ARP)项目科研条件系统采购项目申报使用说明(由采购办上传电子版,各研究室仍需报送采购办纸质版)。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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